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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44u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穿唐后,导师和我面面相觑 > 穿唐后,导师和我面面相觑 第142节
    谁还能来救她呢?

    原本以为的可靠郎君是薄情人,她以为依仗的母家被全家流放,韦氏轻轻蹲下了身子,消瘦的身体一耸一耸颤抖。

    她已经做了太子妃该做的所有事情,也做了韦家的女儿该做的所有事情。

    可太子是个废物,韦家压错了宝。

    她从小就被父母教导不要像她的堂姑母一样跋扈,她总是听父亲念叨堂祖母教坏了姑母:

    “你堂姑母被教坏了,好好的皇后不当非要胡闹,闹出那样大的乱子,害得你堂祖母一脉死得死,遭流放的遭流放,家破人亡。咱家养女郎可不能再重蹈覆辙。”

    于是她学操持家务,学打理内外,学做一个贤惠的正妻,再然后她便嫁给了忠王。在嫁给忠王之前,她甚至不知道忠王长什么样子,可她还是嫁了。

    后来忠王成了太子,她就成了太子妃。太子妃是太子的盟友,从太宗皇帝时候就是如此,太宗皇帝和长孙皇后、高宗和武后、中宗和韦后……所以韦氏以为她与李亨也会如此,夫妻、盟友,休戚与共,生死同舟。

    直到李亨登基成为皇帝,到了那时候她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孩子当太子与李亨产生矛盾。在那之前,她需要当好一个贤惠的太子妃,需要之时也要为李亨拉拢朝臣、打理后宅,毕竟她与李亨的目标都是李亨能顺利继位。

    可李亨抛弃了她。

    韦氏抱着膝盖发愣,她脑海中只剩下了一个念头。

    她的堂姑母是韦后,在中宗死后发起了韦后之祸,最后政变失败,她那一脉的韦家族人都被罢官流放了。

    可她什么都没做,为何也落到了母家全族被流放的地步?

    也不对,韦氏用力将薄薄的一纸和离书攥成一个小团,死死握在手心,眼中满是不甘心和恨意。

    韦后是皇后,可她非但不是皇后,甚至如今连太子妃也不是了。

    ……她远不如她的堂姑母,贤惠一点用都没有。若是再重来一次,她宁可死在政变之中,也好过替李亨扛了罪,反倒被他抛弃在掖庭之中强啊。

    太子府中,得知李亨与韦妃和离的李明锦如遭雷劈,她发疯一样冲进议事厅。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要跟我娘和离?你说过你会救她!”李明锦胸口剧烈起伏着,双目赤红,她的声音有些颤抖,可依然努力维持着平静。

    她还想劝李亨顾念一些旧情,好歹、好歹保住她娘的命。李明锦不敢想失去了太子妃身份后她阿娘还能不能活着走出大明宫。

    她怕再也见不到她的娘。

    正在商议事情的李亨与李俶齐齐扭头看向冲进来大吵大闹的李明锦,李亨撇过了眼神,他不敢去看李明锦那双愤怒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你该问的事。”李亨僵硬道。

    “可你说过你会救她。”李明锦的声音中已经带上了哭腔。

    到底这是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,她想让自己平静,可那是养她长大的娘亲,她根本平静不了。

    “圣人决定的事情没有任何人能反抗!是圣人将她囚禁在掖庭中!我怎么救她?”李亨说出了他这些天早已经将他自己说服了的理由。

    李明锦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坠,她哭诉着,字字锥心泣血:“那是你的正妻啊,阿娘她嫁给你十四年了,她给你生儿育女……最起码你该试一试,而不是在这厅中端坐着!”

    李亨的表情痛苦又难看,李明锦的指责像是一只手一样剥开了他内心那层正大光明的外壳,他的卑劣和懦弱被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。

    “够了!你是在指责你的父亲吗?”李亨斥责道。

    就连李俶也不赞同上前拉住了李明锦的胳膊:“妹妹,不要惹阿爷生气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轻轻安抚着李明锦:“你一向乖巧懂事……”

    李明锦甩开了他的手,李明锦愤怒望着自己的长兄:“那也是你的母亲啊,虽说不是亲生,可你从五岁到开府这十几年,也是她养大了你!”

    李俶伸出的手还摆在半空,他愣愣看着李明锦,似乎不知晓为何自己一向乖巧的胞妹为何会变成了这个样子。

    李亨愤怒道:“韦氏不是你的生身母亲,我是你的生身父亲,难道你要为了一个与你无关的女人触怒我吗?”

    他勃然大怒的模样像一只发狂的猛兽,可怕极了。

    李明锦却丝毫不畏惧,她冷冷道:“阿娘养大了我,她就是我的母亲。”

    “你既然这么有威仪,为何不敢在朝堂上向皇祖父发怒,只敢对着我发泄呢?”李明锦的声音尖锐,像一柄匕首戳破了李亨那只有薄薄一层的自尊。

    “来人,将和政郡主带下去!”李亨扑哧扑哧喘着粗气。

    李明锦最后深深看了他一眼,顺从的被婢女带了下去。

    平静下来的李亨恨恨跟李俶抱怨:“你妹妹真是疯了,一点都不知道大局为重。”

    李俶安抚道:“锦娘年纪还小,阿爷莫要与她一般见识。”

    遂二人又开始商量起了朝堂事务。

    目前如何在李林甫的围剿下保住更多的势力才是当务之急,没人把李明锦的胡闹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总归过两年她也就忘了。

    可没过一阵,院外传来的嘈杂声就打断了二人的谈话。

    李亨不悦走到院外,拦住了一个婢女。

    “发生了什么事情,这样慌张,成何体统!”

    婢女慌张跪下:“殿下,郡主她……她跑了,她骑着马要离开府上。”

    “跑了?跑了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婢女快哭了:“跑了就是奴带着郡主回房,郡主说她要午寝,然后就溜到了马厩解了匹马……奴拦不住郡主……”

    李亨两眼一黑,连忙与李俶一起冲出了府门。

    这条大街上只有太子府一家,李亨才敢追出府外,可再远他就不敢了,这个节骨眼上他压着尾巴还来不及,可不能再闹出事端给李林甫把柄。

    “和政,你要干什么?”李亨与李俶追了出去,怒吼道。

    天已经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,可谁都没有心思打伞,宦官拿着伞想要给李亨撑伞,李亨一把推开了他,跑出了府门,正好看到李明锦骑马从侧门奔出。

    李明锦头都没回一下,她骑着马已经出了太子府门:“我要去救我的母亲,现在她不是你的太子妃了,可她还是我的母亲!我要救她。”

    “我要救我娘。”李明锦一字一字道。

    李亨气得险些翻白眼,他无能狂怒跺着脚:“圣人决定的事情谁也无法更改,你只会白费力气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你就什么都不做,眼睁睁看着你的发妻去死吗?”

    李明锦骑在马上回头深深看了他一眼。她的头发已经被雨水淋湿了,贴在她的脸上,湿漉漉的往下滴水。

    “我不是你。”

    李明锦只扔下了这句话。

    随后就抹了一把脸,用力一扯缰绳,身影消失在了拐角。

    第137章

    雨渐渐大了起来,雷声轰隆,道道闪电劈开雨幕,天色渐暗,长安街上已经没有了行人,雨幕中只有一人一马在顶着风雨前行。

    马冲入了长安东市,直接穿过了长安最大酒肆的院门。

    “郡主,您怎么这时候来了。”负责酒肆的管事打着伞跑到李明锦身边,替她遮挡着大雨。

    李明锦浑身上下已经湿透了,她接过管事递过来的伞,吩咐道:“照顾好马,给我准备一桶热汤。”

    将身上湿透的衣服换下来,李明锦缩在锦被中,终于缓过了心神。

    她的心跳也终于平静了下来。

    回想自己今日的所作所为,李明锦都觉得叛逆的不像她能做出的事情。

    可她现在反倒是觉得一直压在她心头上的那块沉重巨石没有了。

    她似乎天生就应该是这个模样。

    李明锦从锦被中钻出来,赤着脚走到了窗边,爬上了软榻,而后将窗户推开一条细缝,看着已经黑透了的天色。

    豆大雨滴打在树枝树叶上,响起小鼓一般的噼啪声,时不时一道煞白的闪电划破黑色的夜幕。

    李明锦又落下窗框,无论下一步要做什么,都要等到天亮了。

    尽管从太子府跑了出来,可李明锦并不知道她接下来要怎么救她的阿娘。

    该怎么做才能保住她阿娘的性命呢?李明锦眼中满是无措与迷茫。

    她想起了李亨所说的那句“这是圣人的决定,谁也没办法改变”。

    圣人。

    李明锦强迫自己冷静,现在只有她自己来,阿娘的事情已经证明了她的父亲与兄长们没有一个靠得住,她的舅父又自身难保……

    李明锦,你得救你的娘亲,你必须冷静。

    李明锦在心中这么告诉自己。

    她必须去找李长安,李明锦很快就找到了她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。

    李长安比她聪明,比她有能力,尽管李明锦从来没有问过李长安到底在做什么,可她能察觉到李长安图谋很大,而且在朝堂上有一定的势力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一点是,李长安是现在唯一可能愿意帮助她的人了。

    李明锦深吸一口气,推开了房门,找到了酒肆中的管事:“周管事,给我备一匹快马,我要去洛阳找寿安公主。”

    “诺。”周管事没有询问为什么,他拱拱手,迅速领命下去备马了。

    李明锦感受到了一丝心安,她环视了一圈这个她一点一点亲手经营起的酒肆,露出了一丝苦涩。

    “我能说了算的地方,只有这一点地方。”

    小姑母曾经对她说过“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”,那时候她左耳进右耳出,她以为她与父母是至亲,至亲之间还分什么亲疏吗?

    今日她方知,至亲根本靠不住,她的母亲相信她的父亲,落得没入掖庭,性命难保,她的父亲懦弱无能,遇到事情只会放弃他的发妻,根本就靠不住。

    在太子府,她只能趁着李亨不注意夺马离开,在她的酒肆中,她却能大大方方让管事给她备马。

    倘若她的势力能再大一些,是不是现在她能做的事情就会多一些呢?

    李明锦这一夜睡的极其不安稳,后半夜她便睡不着了,睁着眼睛万般煎熬等待着天亮。

    天亮了,城门就开了,她就能去找李长安救她的母亲了。

    尽管李明锦不知道李长安会不会愿意救她的母亲,毕竟连丈夫都不愿意救发妻,李长安本来跟这滩浑水一点关系都没有,完全不必搅和进来惹得一身腥。

    连李亨都放弃了韦氏,李长安袖手旁观再合理不过了。

    夫妻尚且如此,何况旁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