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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处理好的鲫鱼先用刀逆着细刺生长的方向切花刀,既然鲫鱼的刺太小不好吐,那就直接切碎,到时候可以直接吞掉,当然大刺还是要留着,那个太粗没法切碎。

    然后冷锅冷水蒸鱼,鱼肉熟得很快,一般一盏茶的时间就熟了,蒸老了不好吃,凌三迅速将蒸熟的鱼一条一条地装在盘子里,一个盘子装五条。

    凌三看着厨房里的各种盘子:“你倒是周到,盘子碗碟都搞了那么多套。”

    慕廿辞笑道:“以前家里连我的一个小碗都没有准备,我当时还是用的大碗喝的汤。”

    凌三噙着嘴角:“是啊,那时候真是委屈你了。”

    慕廿辞偷偷上前亲了凌三一下:“我可从没说过我委屈,是你为我受委屈了。”

    凌三忙用身体推他:“别闹,我还要调酱料。”

    慕廿辞便委屈地站在一边,看凌三调作料。

    凌三一切藿香,慕廿辞就敏感地闻到了一股奇异的味道:“你,你要放在里面?”

    “对啊。”凌三看他的表情,无奈道,“你又吃不了这个味道?”

    慕廿辞心虚地说:“你放,你放。我能吃。”

    “好好好,你先出去看看他们烤得怎么样?看一下安安。”

    慕廿辞便听话地离开了厨房。

    凌三切完藿香,又单独拿了个碗调了一份没有藿香的酱料。调好酱料直接倒在蒸好的鲫鱼上,这道菜就做好了。

    第140章 ……有了!

    “小烨!进来端菜。”凌三在厨房叫道。

    林烨忙对程大说:“徒弟,帮为师烤一下。”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厨房。

    凌三指了指那四盘凉拌鲫鱼,特意指了没放藿香的那盘:“这盘放慕哥前面。”

    林烨说“好”,先拿了两盘出去。

    凌三这会儿准备开始做青椒兔,他们人多,所以准备了四只兔子的份量。加上烤乳猪肉,应该是够吃的。

    开炒之前,拍了几根黄瓜凉拌,还炸了两盘花生米。

    青椒兔要香,青椒必不可少,京城的青椒不够辣,凌三特意去让厨房去青州菜馆子里买的。细细长长的青椒全部切成粒,葱姜蒜准备好,凌平安喜欢吃炒肉里的土豆,凌三也削了两个,切成条儿准备好。

    兔肉切得很小块,用华大娘送的豆瓣酱提前腌制好,下油锅爆炒,爆香后就放调料,然后放青椒。辛辣的香味一下子就把外面正在烤肉的人惊动了,慕廿辞过来守着出锅,帮凌三端菜。

    平时闻到这个味道,凌三是觉得有些呛,但是是好闻的。

    今天不知怎么回事,觉得有点油腻,好在大火爆炒的情况下,兔肉熟得很快,凌三又加入土豆条儿翻炒至四面金黄,兔肉也会更入味。最后撤火,起锅的时候撒入葱花。

    两大盘装不下,凌三说:“再拿两个盘子,装四份吧。”

    慕廿辞说好,转手就打破了一个盘子。

    凌三:……

    “你先把这两盘先端出去,算了,你先端一盘,让小烨来端。”凌三说。

    慕廿辞只好端了一盘出去,先放在木白面前:“小师叔,安安最喜欢吃的青椒兔。”

    木白这会儿在给凌平安烤肉,闻言点了点头。凌平安高兴道:“师叔祖,爹爹炒得青椒兔可好吃了,你尝尝。”

    木白看了一眼厨房:“不急,等你爹爹出来一起吃。”

    谢庭玉是第一次连皮带骨的烤肉吃,林烨就坐在他右手边,看他不太会烤就直接上手帮他烤了两块。

    谢庭玉温文有礼,又不拘小节,很快就和林烨他们聊开了。

    慕廿辞放下青椒兔,踢了林烨的椅子一脚:“端菜。”

    林烨忙站起来对谢庭玉说:“你自己看好,别烤焦了。”

    程双和程大也站起来,跟着一起去厨房端菜端碗筷。

    凌三将炖了乌鸡的砂锅整个端上了桌。先给每个人都要舀了一碗汤。

    “大家先喝口汤,我去把西瓜抱上来给大家切一切。”

    凌三去拿瓜,林烨他们就已经给大家把碗筷都分好了。去墙上取了一把长刀洗干净,就直接在桌上切西瓜,切成一块一块的,每一桌放了一半,吃不够再去井里拿。

    大壮和程家兄弟都是第一次吃西瓜,一口下去汁水清甜,眼睛都亮了。程双笑着对程大说:“哥,好甜呀。等我发月钱了,给爹娘也买一个。”

    程大点头说好。林烨忍不住泼冷水:“这么大一个至少五两银子,你们还是省省吧。”

    大壮被呛了一下:“咳咳咳,这么贵?!”

    林烨点点头:“西域那边才有的玩意儿,不过我听说家主让凉州那边的人在种,不知道成没成。如果成了就好了,以后咱们也可以买来吃吃。”

    凌三见大家都很喜欢西瓜和烤肉,心里也很高兴,吃了块西瓜之后站起来,举起酒杯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停下动作,齐齐看向今日的寿星。

    凌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:“谢谢大伙儿今天过来吃饭,我就是想着好久没这么聚过了,刚好今天又是个好日子。没想到慕哥给了我这么大一个惊喜,我今天真的很开心。大家今天一定要吃好喝好,这杯酒我先干了,大伙儿随意。”

    凌三说完,就将杯中酒喝了。乐正莨带的酒有不同口味的果酒也有辛辣的高粱酒,凌三很不幸喝了一杯高粱酒。